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消费电子电源和LED电源是公司的主营业务,公司在该领域经过多年的大力发展,已成为全球领先的电源解决方案供应商和国内电源行业的标志性企业。
消费电子类电源是指为各类消费电子产品提供所需电力转换的装置,属于消费电子产品必需配件,广泛应用于移动终端、家庭娱乐等应用领域。
公司消费电子类电源产品应用领域涵盖网络通信、安防、移动终端、医疗器械、电动工具、小家电、POS机、打印机、打标机、无人机、显示器、电机驱动、二三轮电动车、共享充电宝领域等,尤其在高端机顶盒/网络通讯/安防等电源市场方面在全球占有领先地位。经过多年的积累, 公司凭借先进的产品技术、优质的产品质量、自动智能化快速批量制造和快速准确响应客户需求的能力,赢得了稳定的国际大客户群体,公司市场份额不断扩大。
公司SPS研发中心完成5W~250W系列消费电子类电源的标准化升级动作,产品实现了自动化智能生产,缩短了交付客户的时间;同时突破并完成了由中小功率产品向大功率产品的开发升级(最大达到2500W激光设备电源),从传统电源转向全数字化电源的设计,逐步完善了公司单个功能电源到智能系统的多元化产品。公司继续执行“一个中心、两个重点”的发展战略,即以客户满意为中心,重点抓公司系列产品的标准化、重点抓VIP客户定制产品的个性化;通过中小功率产品的标准化(针对不同应用领域),来实现设计优化、成本优化、工艺优化、品质优化,从而保障公司基本面的市场竞争能力,通过VIP客户定制产品的个性化来实现性价比最高产品的输出,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同时,通过电源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对新材料的应用,设计出一系列高性能的前沿电源产品,铺设了未来电源领域领导者的基础。
LED驱动电源是把电源供应转换为特定的电压电流以驱动LED发光的电力转换器,大功率LED驱动电源主要用于LED路灯、隧道灯、工矿灯、地铁(轻轨)灯及景观亮化等户外大功率LED照明设备等,其功能是将交流电转换成直流电,同时完成与大功率LED电压与电流的匹配。
公司LED电源板块以大功率驱动电源为主,产品范围涵盖道路照明驱动、工业照明驱动、景观照明驱动、轨道交通照明驱动、大功率应用照明驱动(如植物照明、体育场馆照明、UV LED固化)等应用领域。报告期内,结合国内新基建大背景,在行业率先发布首款数字化5G智慧灯杆供配电与管理整体解决方案领航者V10,助力智慧城市建设;道路照明领域,完善了X6 480~600W系列大功率段产品。同时,针对欧盟市场,开发符合Zhaga 13要求的NFC可编程电源,加大力度拓展欧洲市场;工业照明,推出了G6系列非隔离电源;景观照明,结合新国标的要求,正式立项了V6E系列;轨道交通照明,发布了全新的XUP系列智能驱动,功率为12 W~54W,进一步提升了茂硕在此细分领域的竞争力;在大功率应用方面,主要是结合植物照明、体育场馆照明、UV LED固化等照明领域立项了P1及P1H系列大功率智慧驱动,功率高达1200W。
未来,茂硕将重点保持在大功率照明智能驱动上的优势,持续迭代与完善产品线,将茂硕打造全球行业标杆企业。同时,将以新基建与智慧城市的建设为大背景,结合5G、AI技术的应用,搭载5G信号基站的智慧灯杆也势必会迎来新一轮应用高潮。茂硕将顺势而为,以智慧灯杆为载体,结合自身的技术优势,持续完善与开发相应的电源解决方案,助力国家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本报告第十二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执行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未进行追溯调整,而是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2020年,疫情在全球爆发,国际形势中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世界经济形势复杂严峻。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世界经济深度衰退等多重严重冲击,公司继续围绕“专注电源、聚焦主业”的发展战略,深耕主营业务,秉持高质量健康发展的经营理念,坚持“创新技术、产品为王”的经营策略,聚焦“渠道+大客户”的战略布局,贯彻“创新技术奔智能、拓宽市场获增量、提升质量稳根基、精细管理保利润”的经营方针开展各项工作。
2020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2.35亿元,同比下降1.03%;营业利润0.64亿元,同比下降2.54%;利润总额0.63亿元,同比下降6.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63亿元,同比下降5.50%。
2020年,SPS消费电子电源实现销售收入7.15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7.81%;实现产品毛利率16.51%,较去年同期下降3.32%。其中,受新收入准则要求将运输费计入营业成本影响毛利率1.13%,剔除运输费影响,产品毛利率17.64%,较去年同期下降2.19%。
报告期内,公司致力于挖掘优质客户订单,以优质的产品质量和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能力,聚焦做好高毛利客户产品立项、开发工作,提升主要客户销售额及毛利贡献,形成稳定优质的大客户群体。产品结构方面,公司研发中心将传统的消费电子类电源产品(适配器、充电器),通过标准化升级改造,完成了能效升级与自动化制造工艺升级,升级后的产品符合当前国际最高能效等级要求,同时,大力推广电源标准化/部件标准化/物料通用化,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兼容性,优化成本及供应商的培养,从而提升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及盈利能力。
在产品技术上,公司产品从SSR、PSR,FLYBACK ,方案扩展到同步整流技术、PFC+LLC谐振,单极性PFC,氮化镓,智能充电,以及平面变压器最新前卫技术。产品应用领域也由传统的机顶盒、网通、安防、显示器,医疗等领域扩展到电动工具、激光设备、户外储能、工业控制、共享充电宝、电机驱动、小家电产品等领域,使得公司产品更多元化。公司对产业结构进一步整合并新成立智能显示产品线,CCC周边产品线,工业电源产品线,在保证产品质量基础上,通过拓展产品应用领域、技术创新、流程优化、物料招标、智能制造,最大限度地优化整合企业现有资源,提升企业竞争力。
公司产品凭借技术先进与质量过硬,与国内外众多知名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形成了自己稳定的客户群体,公司在稳固现有国际大客户的同时,不断提升客户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了“茂硕”品牌的影响力。
2020年,LED电源实现销售收入4.76亿元,较去年同期提升14.71%;实现产品毛利率24.43%,较去年同期下降0.73%。其中,受新收入准则要求将运输费计入营业成本影响毛利率1.13%,剔除运输费影响,产品毛利率25.56%,较去年同期提升0.40%,趋于平稳。
公司LED电源板块以户外大功率驱动电源为主,聚焦大功率LED户照明驱动,深耕道路照明、大功率照明、工业照明、景观照明、轨道交通照明“驱动细分领域;紧跟5G技术的大规模商业化应用,以智慧灯杆驱动产品为引领,保持公司在道路照明领域长期积累的优势;大力发展大功率照明600W-3000W驱动产品,积极进入植物灯、球场灯、UV LED灯新兴驱动市场;推出新一代道路照明、工业照明、景观照明、轨道交通照明驱动全系列产品;积极进入智能照明领域,在完善智能照明控制方案,关注用户体验,强调通过技术的创新而给用户带来极致体验,以此赢得客户与市场。报告期内,茂硕率先发布了行业首款数字化5G智慧灯杆供配电与管理整体解决方案--领航者V10。该产品具有集中式、标准化、智能化、高可靠的特点。为以多功能灯杆为载体的应用终端提供供电、管理及通讯等功能,助力智慧城市建设。同时完善了轨道交通产品线XUP,巩固了在此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另外,结合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开发并发布了基于欧洲市场的U6系列,该系列除延续了茂硕的特征性功能如限功率恒流输出、离线编程外,还满足DALI-2、符合Zhaga Book 13,兼容Class I &Class II二种绝缘系统。该系列产品以市场为导向,强调用户体验,提供了二种自定义参数的方法,其一是通过NFC近场通信实现编程,无需接上市电即可实现。其二是配套开发了APP,通过手机实现二次配置。操作更简单,更灵活。
公司与VIP客户建立长久的战略合作关系,同时积极拓展新客户进行审厂,强化对大客户的服务质量与响应速度,确保订单的持续稳定增长,公司是国内最早进入大功率LED驱动电源领域的企业之一,并与众多行业领先的LED照明企业形成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未来公司将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大背景,以5G技术、AI技术的突破与应用为基础,整合内部资源,为智能灯杆提供电源整体解决方案,在助力智慧城市建设的同时提升产品与服务的附加值,提升企业的竞争能力与盈利能力。
公司坚持将技术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动力引擎,以产品为载体,以创新为灵魂,强调用户体验的重要性,并强化产品战略规划,优化组织架构与团队,形成产品平台模块化、标准化、智能化、系列化;新产品的立项要有充分的调研数据支撑,以标准化产品销售为主线,同时采用灵活的“价值定制”与“战略定制”,对于特定的战略意义项目及能够产生价值的项目进行定向性专属开发。
报告期内,茂硕电源设立技术中心,定位为大功率数字电源产品与技术研发,以贯彻集团“创新技术、产品为王”经营战略,实施“构思一代、预研一代、开发一代”研发方针,提升研发技术能力及达成高能效、高可靠、小体积、智能化技术竞争力,构建高水平、高效率研发组织。
完善公司内部制度、流程及风险控制体系。落实“6个管控、3个服务”,6个管控分别是财务管理及资金统一管控、数字化信息平台统一管控、品牌形象及市场推广统一管控、质量统一管控、供应链统一管控及管理干部选拔和发展的统一管控,3个服务分别是向子公司及事业部提供法务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及政府事务服务。建立和完善了授权管理体系,同时加强了月度/季度经管会、内控审计、专项审察等过程控制。持续推行精益生产,提升设备能力,优化流程,降低人工成本。持续优化MES系统,使进料、仓储、配送、制造、入库及出货形成闭环式管理。继续深入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充分发挥全面预算管理的资源整合功能,使得子公司及各部门目标清晰、责任到位、开支有据;同时,加强财务管理,按月做好预算执行分析和月度经营分析,夯实财务预算在实际经营中的引导作用,跟进经营分析中重点决议事项,推动问题解决,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加强风险管控,狠抓资产质量,维持较好的现金流。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完成控制权的变更,产发融盛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济南市国资委为茂硕电源的最终控制人;茂硕电源将在国资背景体制加民营机制的运营模式下,持续巩固产业优势、提升运营效率;依托国资政策、资源、资本优势与民企创新、灵活、高效优势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产业链价值。加快推动包括5G电源、智慧灯杆、充电桩运营和光伏逆变器的业务布局,进一步做大做强核心主业。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星空体育官方网站、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本报告第十二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执行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未进行追溯调整,而是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次定期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3月2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4月6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当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浩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0年度报告做出了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73,151.7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为69,294.85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3,495.87万元,实现利润总额6,318.60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86.83万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确认。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86.83万元,结合年初未分配利润及其他综合收益结转对留存收益的影响,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37.50万元。
虽然公司2020年度实现盈利,但合并口径累计未分配的利润仅237.50万元,考虑到可分配基数太小,故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8、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根据个人绩效评价及年度业绩目标的完成情况,确定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薪酬总额为人民币650.95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本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独立董事2021年税前标准津贴为人民币7万元/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税前工资总额预计为人民币443.03万元,年度绩效奖金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具体根据年终考核结果核算。
鉴于本议案中董事的薪酬与董事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要求,董事回避表决,故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产品的公告》。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宋成展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宋成展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宋成展,汉族,1970年10月出生,法学博士。1991年7月-1995年12月中国重型汽车集团审计处,从事合同审计、财务审计;1995年12月-1998年2月中国重汽销售公司,从事法律事务和融资租赁;1998年2月-1999年4月中国重汽租赁商社,合同管理部部长;1999年5月-2003年6月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法律事务处副处长、处长;2005年8月-2011年11月中国重汽集团法审部专务、副总经理;2011年11月-2019年1月中国重汽集团纪委副书记、副总法律顾问、法审部总经理;2019年1月-2019年4月中国重汽集团法律事务部部长;2019年4月-2021年2月中国重汽集团大同齿轮公司和中国重汽集团大同世济置业公司法务总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山东政法智库成员、济南国际仲裁院副院长。
截止目前,宋成展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1次定期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3月2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颖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并能有效执行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有效控制了经营风险,保障了公司可持续发展。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经核查,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据充分合理,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 月31日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7、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本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鉴于本议案中监事的薪酬与监事利益相关,因此无法就此议案形成决议,故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产品的公告》。
经核查,监事会查阅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对致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致同具备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致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0年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于难以收回的应收款项、部分较长账龄的呆滞存货及个别非低风险银行承兑票据确定为2020年度需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审慎确认、调查取证后,确认已实际形成损失或预计未来无法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已计提减值拔备的资产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审慎确认、调查取证后,确认已实际形成损失或预计未来无法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已计提减值拔备的资产予以核销。本报告期对部分已计提减值准备且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及已计提跌价准备且无正常使用价值存货进行核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22.84万元,核销存货跌价准备1,029.36万元。
2020年度公司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101.50万元,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964.08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0年度所有者权益964.08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进行了审查,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价值准备事项。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核销资产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经核查: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谨慎性原则,保证了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报告期资产的价值,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更加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
1、《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次定期会议决议》;
2、《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1次定期会议决议》;
3、《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次定期会议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银行产品,预计未来一年内发生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1、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额度: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预计未来一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产品的发生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
3、资金来源:公司购买短期银行产品所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产品范围和期限:购买风险可控、流动性高的短期银行产品。公司不得投资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一年内。
5、购买短期银行产品的要求:公司在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及时进行产品的购买或赎回,购买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7、实施方式:购买短期银行产品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短期银行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短期银行产品金额、选择短期银行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短期银行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发展,且短期银行产品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利率,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1、风险分析:公司购买短期银行产品,虽风险较低,但购买的短期银行产品可能存在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等短期银行产品常见风险。
(1)公司将持续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坚持稳健投资理念,在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适度开展低风险短期银行业务,做好低风险短期银行产品配置,在降低风险的前提下获取收益。
(2)公司财务部和审计部等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跟踪短期银行产品投向、产品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审计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短期银行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报告。
经核查,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产品,且不涉及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招标,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年度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80万元,半年度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30万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关于选聘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召开了选聘年报、半年报会计师事务所的招标会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均参与了此次招标,经过对应标单位招标文件的综合比较、审查评议、打分,最终确定了中标单位。公司就此次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征得了其理解和支持,对不再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无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职,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3、历史沿革: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前身是北京会计师事务所,该所成立于1981年,是北京市财政局为了服务外商投资企业而设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是北京市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也是全国最早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92年,北京市财政局又设立了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开始服务于北京市国有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和会计人员会计制度、财务通则等培训。1998年,北京会计师事务所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脱钩改制为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成为当时国内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与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为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加入Grant Thornton International(致同国际),成为其中国唯一成员所;2011年,吸收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厦门团队;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同时,致同也是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单位。
7、投资者保护能力: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19年末职业风险基金649.22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2009年,加入Grant Thornton International(致同国际),成为其中国唯一成员所。
2、致同现拥有注册会计师1267名,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400名
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任项目合伙人刘健和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江磊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从事证券业务经验丰富,从业经历如下:
(1)拟任项目合伙人:刘健,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一直专注于IPO、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内控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有超过20年的审计工作经验。
(2)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江磊,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2013年毕业于山东财经大学,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业8年,熟悉机械制造、造纸、医药等制造行业,拥有对上市公司、IPO、新三板及大型企业集团审计的丰富经验,具有较强的项目组织、沟通、分析判断能力。
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2、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健、江磊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公司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查阅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对致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致同具备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致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执业证书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进行审计。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查阅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对致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致同具备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致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1、《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2、《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监事会2021年第1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防范外汇汇率和利率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境内外金融机构签订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规避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为目的。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其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且该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1、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预计未来一年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发生额累计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4、流动性安排: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背景,交易金额、交易期限与预期外汇收支期限相匹配。
5、其他条款: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使用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或保证金交易,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随着人民币定价机制趋于透明,汇率市场化改革提速推进,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不确定性越发凸显。公司出口业务收入持续增加,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加上公司前期延续的存量美元,虽然进口支出会对冲汇率波动,但是出口收汇大于进口付汇,预计公司将持续面临汇率或利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是紧密相关的,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市场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现在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持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所需资金,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切实可行的。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有足额资金供结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资金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象均为信用良好且已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履约风险低。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再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7次临时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外汇衍生产品内控管理制度》,对业务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根据该制度,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交易对手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制定安全管理措施,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
6、公司内审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是围绕公司实际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的,以具体经营、投资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公司已制定了《外汇衍生产品内控管理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所计划采取的针对性风险管理措施也是可行的。
公司本次审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开展累计总金额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1、《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次定期会议决议》;
2、《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1次定期会议决议》;
3、《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次定期会议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年4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同时提供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茂硕科技园(松白路1061号)5楼公司会议室。
(7)、审议《关于公司审议〈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参阅2021年4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线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请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